劇院建筑是建筑行業內公認的專業性強、技術復雜程度高、涉及專業種類多的工程項目,劇院建筑是建筑學、建筑聲學、燈光、音響、舞臺機械、舞臺美學、智能控制、人工氣候、裝飾工程等二十幾個專業協調工作的系統工程,在任何環節上的失誤或配合不到位,都會影響系統運作失調,最終影響建筑及觀演效果。
一、要選好劇場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。
劇場建設項目因涉及的專業多,結構復雜,科技含量高,可以說是民用公共建筑建設中難度最大的建筑。設計單位整體實力較強,主創人員有設計過大型現代化劇場的經驗,這是業主方擇其入圍參加設計投標的前提條件,這是其一。其二,創新是做好劇場設計的靈魂。業主在提交設計要求時,要鼓勵創新,主創人員做設計時要大膽創新,要充分吸收當今經濟、社會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成果。其次,方案設計確定后的反復修改是充實和完善其設計的重要環節。由于種種原因,多數中標方案并不盡善盡美,業主方要根據自己的投資、項目功能定位等情況、項目所在地環境、地方規劃、消防等部門的要求進行設計修改,盡可能地吸收其他投標方案的優點,征求方方面面專家的意見,做好此項工作,為后續設計打下基礎。再次,要讓各項專業設計提前進入。一般來說,專業設計要先于建筑設計。具體包括:建筑聲學(此項設計要貫徹全部設計和建設的始終)、舞臺機械、舞臺燈光、舞臺音響、空調系統、環保節能、消防、交通規劃等。但實際操作過程中.這些工作大量是在有了設計方案,確定了建筑設計單位后才開始做。值得注意的是,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,社會的進步,舞臺藝術的要求也越來越高,各種專業技術日新月異,也更加專業化、現代化和科學化,產品更新、觀念更新很快。而上述很多專業設計是建筑設計部門不能完成的,這就需要業主方通過另外招標或委托設計的方式,確定這些專業設計,并盡快與建筑設計融合,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的劇場建設項目設計。
二、關于劇場建設的功能定位問題
劇場功能定位問題是業主在決定劇場建設時要先行確定的重要問題。功能定位主要包括:一是建設規模。如總建筑面積、觀眾座席數等,其中觀眾座席數是一個重要的指標。我國現行劇場規范按觀眾座席數的多少,將劇場建筑規模分為四種類型,不同類型的劇場,有不同的技術要求,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不同的投資需要。二是劇場是綜合性還是專業性的。其中綜合性的比較復雜,有以歌舞演出為主的、有以戲劇演出為主的、有以話劇演出為主的。
綜合劇場。而專業性的劇場就比較簡單,它往往是以滿足某一種專業演出需要為主而確定的劇場。如戲劇劇場、話劇劇場等。有的劇場項目中還建設了其它文化設施或商業設施。三是建筑風格和設備標準的定位。如整個劇場建筑設計風格或是選用現代的、或是地方特色的,或是園林式的等;設備主要是選用國際名牌,還是國內名牌的等。影響劇場功能定位的主要因素有:一是投資。資金實力強,用最好的設計,用當今最好的設備,建設最好的劇場,仍是回饋當地人民群眾,讓人民也充分享受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成果的一種選擇。從一定意義上說,投資的多少,決定項目規模的大小,功能是否齊全,標準的高低。二是環境。項目所在地的周邊環境適合不適合做劇場?適合做多大、做何種類型的劇場?對于一個城市來說,在各種文化設施的布局中,一定要統籌規劃,統籌考慮,一定要貫徹實事求是、合理布局的理念,既避免重復建設或不建設,又要避免超前建設或亂建設。三是需要。需要是一種經濟實力的反映,也是隨著社會發展,人民對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斷提升。我們說的需要,主要是說項目的投入一定要根據業主對該設施的真正需要、資金上的可能、項目所在地的歷史的、現實的、發展的需求。投資是基礎,環境是條件,需要是前提,三者共同影響著和決定著劇場的功能定位問題。
三、劇院設計應滿足的基本核心功能
劇院的基本核心功能可以概括為“觀”、“演”、“管”、“傳”四個方面,劇院設計圍繞此核心功能展開。
“觀”是對觀眾而言。劇院設計應為觀眾提供一個良好的欣賞演出的場所,應滿足觀眾在觀演活動中的舒適度、視覺、聽覺等需求。
“演”是對劇團和演員而言。劇院設計應為演員提供一個符合演出需要的臨時工作場所,滿足演員在演出活動中根據劇情和個人習慣的演出的需求,以及滿足劇團臨時辦公與管理的需求。
“管”是對劇院管理人員而言。一個功能完善的劇院,應能為劇院管理公司對演出活動管理提供硬件和軟件上的支持,應有利于劇院管理公司的經營,并能為劇院的經營創造有利條件。
“傳”是對媒體傳播而言。一個現代化的、功能完善的劇院要創造一個技術平臺,使演出的實況方便地通過廣播、電視進行轉播。
四、劇院建設設計的難點
①、劇院定位。建設劇院的第一步就是確定功能,確定規模。建設的劇院是過路劇場,還是駐團劇場?是建1800座以上的大規模,還是1200座的中等規模?是純粹的歌舞劇演出功能,還是兼有音樂會、綜藝演出以及會議的多功能劇場?舞臺設備的檔次如何定位?這些都是需要經過探討和分析的問題,需要提出清晰、明確的定位,才能指導后續設計工作,為其提供設計的依據。